今日要闻!柔宇创始人拒华为投资酿破局?前独董刘姝威揭秘内幕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2 12:11:54 111 0条评论

柔宇创始人拒华为投资酿破局?前独董刘姝威揭秘内幕

北京讯 6月10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刘姝威在一次闭门会议上发声,谈及柔宇科技(以下简称“柔宇”)的现状以及创始人刘自鸿的管理问题。她表示,柔宇在初创时期曾拒绝华为的投资,错失了拯救公司的重要机会。

刘姝威曾担任柔宇科技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情况较为了解。她指出,柔宇在2012年成立之初,就获得了来自知名投资机构的融资,并迅速成长为柔性显示领域的独角兽企业。然而,近年来柔宇却陷入资金困境,并最终走向破产。

刘姝威认为,柔宇走到今天这一步,创始人刘自鸿难辞其咎。她透露,在柔宇初创时期,华为曾主动提出投资,希望柔宇能够为其供应柔性显示屏。这对于柔宇来说,无疑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会。

然而,刘自鸿却拒绝了华为的投资。他坚持要独立完成柔宇所有产品的开发和制造,希望将柔宇打造成为一家类似于三星的科技巨头。

刘姝威评价,刘自鸿的决策过于理想化缺乏对市场现实的认知。华为是全球领先的智能手机厂商,拥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品牌影响力。如果柔宇能够与华为达成合作,不仅可以获得宝贵的资金支持,还可以借助华为的渠道打开市场。

遗憾的是,刘自鸿错失了这个机会。柔宇最终因资金链断裂而走向破产。刘姝威表示,如果刘自鸿能够放下执念接受华为的投资,柔宇或许还有机会扭转乾坤。

刘姝威的言论在业内引发了热议。许多人认为,刘自鸿的固执己见是导致柔宇破产的重要原因之一。但也有人认为,柔宇的失败并非刘自鸿一人之过,而是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以下是这篇新闻稿的扩充部分:

  • 对刘自鸿决策的分析: 除了缺乏市场认知之外,刘自鸿拒绝华为投资的原因可能还有其他方面,比如担心过度依赖华为会影响柔宇的自主发展等。
  • 对柔宇未来发展的展望: 尽管柔宇已经破产,但其拥有的柔性显示技术仍然具有较高的价值。未来,或许还会有其他公司或投资者对其进行收购或重组。
  • 对刘姝威言论的评价: 刘姝威的言论有一定的道理,但也存在一些偏颇。她对刘自鸿的批评过于严厉,没有充分考虑柔宇当时面临的实际情况。

新闻稿的标题:

柔宇创始人拒华为投资酿破局?前独董揭秘内幕

这个标题更加简洁明了,也更加符合新闻稿的主题。它突出了新闻稿的核心内容,即柔宇创始人刘自鸿拒绝华为投资导致公司破产,以及前独董刘姝威对此事发表的看法。

此外,这个标题还带有疑问语气,可以吸引读者的注意,引发他们对新闻内容的思考。

中环新能源携手中国核电安徽分公司,共拓新能源领域合作新篇章

上海/合肥 – 2024年6月18日 – 全球领先的单晶硅光伏产品制造商中环新能源(01735.HK)今日宣布,其附属公司中环低碳新能源(安徽)集团有限公司(“中环低碳”)已与中国核电安徽分公司(“中核安徽”)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在新能源领域的项目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环新能源与中核安徽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强强联合,将为双方在光伏发电、储能、氢能等新能源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中环新能源作为全球领先的光伏企业,拥有领先的单晶硅光伏产品制造技术和丰富的产业链资源。中核安徽是中国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在安徽省的全资子公司,是国家大型综合性核电企业,在核电建设、运营、科技研发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雄厚的实力。

根据协议,双方将重点围绕以下领域开展合作:

  • 光伏发电项目合作: 共同开发、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并积极探索光伏与核电的深度融合应用。
  • 储能技术合作: 共同研发、推广应用光伏储能技术,为新能源发电提供安全可靠的储能解决方案。
  • 氢能产业合作: 共同探索光伏制氢、氢能应用等领域合作,助力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建设。

中环新能源董事长兼CEO施正忠表示:“我们很高兴与中核安徽达成合作,这将是双方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重要成果。中环新能源将发挥自身在光伏产业的技术和经验优势,与中核安徽携手共进,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绿色低碳能源体系贡献力量。”

中核安徽总经理潘建华表示:“与中环新能源的合作,是中核安徽践行国家核电 ‘走出去’战略的重要举措。我们将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强强联合、深度合作,共同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此次合作的达成,是中环新能源践行“科技引领、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体现,也将为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中环新能源将继续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光伏产品和解决方案,助力全球能源转型升级,共创绿色美好未来。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2 12:11:54,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无器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